09年1月1日起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

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》。

    会议指出,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,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,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,对于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、终身从教,促进教育事业发展,具有重要意义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经过一年调研论证、广泛听取意见,起草了《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》。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意见,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,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,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,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。

    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。

    会议指出,近期国家采取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,已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,不少城市商品住房成交量有所回升。当前,要坚持住房市场化基本方向,坚持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实行住房保障制度的原则,加大政策力度,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,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,保持合理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。

    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(记者赵超吴晶)中国教育部15日发布的2008年《国家教育督导报告》指出,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。

    上世纪90年代,中国曾出现过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。中央政府从完善教师工资保障制度入手,实行教师工资县级统筹,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,从根本上解决了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,确保了教师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。2006年,全国普通小学教职工人均工资收入比2002年增长了58.2%,普通中学增长了63.2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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